迁安市人民政府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编号D3HB202511260031、D3HB202512070063)整改验收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编号D3HB202511260031、D3HB202512070063)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4月2日至4月17日,监督方式:迁安市人民政府,监督电话:0315-5966826,邮箱:qa5966877@163.com,通信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A座。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清单
序号 | 问题编号 | 举报内容 | 整改落实情况 | 备注 |
1 | D3HB202511260031 | 某人在钢城大桥南侧、滨湖东路西侧,滦河岸边以建设生态项目为名非法采沙,2025年7月底开始非法采沙50余万吨。 | 严格督导施工单位规范工程弃渣处置,严厉打击非法采沙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 |
2 | D3HB202512070063 | 唐山市迁安市某人在钢城大桥南侧、滨湖东路西侧,滦河岸边以项目建设为名破坏生态环境,2025年7月底开始非法采沙50余万吨。 | 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唐山明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止倒运废弃土,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后,方可进行倒运。 |
编辑人:信息股
审核人:王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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