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台账(2025年1月)

发布日期: 2025-01-14??来源: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打印???分享至:
01 刘佳奇使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冀BDA9119,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行为案。   刘佳奇
2025.1.62024.1.2迁安市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罚8000元
刘文忠 姜小英2025.1.6

邢起铭2025.1.62025年1月2日14时49分,迁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艳钧、郝志永在滦河高铁站巡查时发现冀BDA9119小轿车正在上一名乘客,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询问司机得知,他是通过花小猪平台接的该单,从车站商店(滦河站店)接一名乘客到滦州商贸步行街。司机无法出示相关营运手续,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冀0283交罚罚决字【2025】3号2025.1.220

003.jpg



编辑人:执法监督科

审核人: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