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卢龙勇明化肥经销处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冀迁安农(肥料)罚〔202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违法事实
2025年3月2日当事人在杨各庄镇包各庄村老大队北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
处罚依据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警告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1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3月24日
编辑人:王雨坤
审核人:冯艳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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