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郎元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冀迁安农(诊疗)罚〔202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2025年3月22日当事人在黄官营村西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4月7日
编辑人:王雨坤
审核人:冯艳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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